学校办公室管理制度十条

创业故事

  1、上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2、因公需要请假者必须提前一天向校长或分管副校长申请,批准后方可离开学校,否则按旷工处理。3、病假三天以内由教务科负责人审核,报校长室备案;病假超过三天(含)的由教务科负责人签字,报校长室审批;全体教师年休假期间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补课,确有特殊情况的应先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进行相关活动。4、各类假条均应于放假前交到教务科统一保存,学期结束后归还本人。5、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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