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创业故事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参加资格考试报名: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吊销《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3.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4.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报名人员可登陆上海市民政局网站(http:// www. shmzj. gov. cn)或拨打咨询电话021-22024089进行查询。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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