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 最近,有报道指出:反腐成为十八大以来的热词,也成为十八大以来的新常态。
“反腐和党内民主”一经联手,却印证了党内民主法治道路、法治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对此,清华大学政治学系教授炎黄春秋:反腐制度化将在反腐工作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保障作用,但目前制度的推出需要中央的总体布局、统一部署和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
表面看上去是一种官风的好转,实际上腐败现象的根源并没有真正消除,反腐高压态势是不可持续的。
反腐败没有高压做后盾,就只能以礼来吆喝,遗留下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政治怪象,怎么能较好地引导群众。
倘若腐败不遏制,反腐败难免形成进退失据的倒退。
因此,在十八大之前,反腐没有和法治加强捆绑起来,反而还出现了一种模糊的认识,一种对形式大于内容的行政权力可以不受制约,可以摧枯拉朽式地推进反腐败的观念,认为如此推进反腐,就没有腐败的势头,就没有腐败的影响力。
这种观念的产生与根深蒂固有直接的关系。
整治党内腐败蔓延的社会氛围,需要进行大量的资源投入,需要有足够的组织力度,两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这也是坚持和健全党内民主的必然要求。
十八大以前,中央推进反腐败的力度有限的事实已经证明,由于当时传统的历史观和政绩观的影响,腐败现象确实还未大量发生。
但是,随着社会发展的逐步深入,贪污、行贿、受贿、渎职、叛国等现象发生了爆炸性的壮大并游走于大街小巷。
对于这些问题,党内民主并没有成为一种应有的助推力。
也就是说,科学发展观并没有很好地贯彻在干部提拔任用和惩戒方面,制度化反腐败并未确立起来。
这也提示人们,三位一体相互配套的党内民主反腐败体系正在建立之中,还未真正地重视制度反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