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系统以工代干

商业模式

  一、以工代干的目标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三、组织领导
四、资金来源及管理使用办法
(一)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按照农垦系统事业单位编制人数每人1万元拨付。各市(州)、县(市、区)要加大对以工代干补助经费投入,并将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二)各地要确保完成以工代干劳务派遣任务,做好招募和培训工作。
(三)集体所有性质的农场新型职业农民在户籍所在地申请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国有和国有控股农场正式员工向聘用企业报告名额的,不重复计算。
五、考核与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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